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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电视保修期内收费困扰消费者
近日,网友“姜多多”在湖南红网消费维权平台反映,其在岳阳购买的长虹电视在保修期内出现屏幕故障,却因售后告知故障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而需要支付 500 元维修费。
据红网消费维权平台不完全统计,近半年来收到类似投诉 10 余起。红网 3C 家电频道发起的“电视售后满意度调查”显示,近 6 成网友表示遭遇过电视售后乱收费。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维修家电乱收费最高可罚款 3 万元。
投诉案例:
岳阳网友:保修期内收费
网友“姜多多”于 2013 年购买了一台长虹彩电,今年 10 月发现电视黑屏,联系售后后被告知维修费用为 500 元。经查看保修范围后,“姜多多”确定故障部件应在保修范围内,质疑收费原因。
常德网友:维修费翻倍
2014 年,任小姐在华星电器澧县店购买了一台康佳液晶电视,两个月后出现质量问题,售后为其免费更换。2015 年 7 月,电视再次出现相同问题,任小姐送至售后维修部,被告知需自付 490 元维修费。随后,维修部告知维修屏幕费用为 2700 元,理由是屏幕损坏非保修范围。任小姐表示,康佳售后不合理,维修费从 490 元上调至 2700 元。
规定:违规最高罚款 3 万元
红网 3C 家电频道发起的“电视售后满意度调查”显示,6 成网友表示遭遇过电视售后乱收费,其中包括维修安装环节乱收费。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对家电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最高可被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