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的工资计算:坚守岗位享有额外福利
随着春节假期的临近,仍然有许多劳动者坚守在不可或缺的工作岗位上。如果您是我们中的一员,那么您应该知道自己在哪些日子可以获得三倍工资。以下是有关春节期间工资计算的信息。
除夕是不是法定假期?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意味着,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属于休息日。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第三项对加班工资进行了规定: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 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 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 200%
举例说明:某员工月薪为5000元,其日加班工资基数为5000元/月 ÷ 21.75天 = 229.9元/日。
如果该员工在春节3天的法定假期内加班,用人单位应按每天不低于689.7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计算方法:5000元/21.75 × 3 = 689.7元。
这表明,春节3天法定假期内加班的员工,每天将获得1 + 3倍的报酬,其中1倍为正常工资,3倍为加班费。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假期是带薪的,即使不加班也应算作正常工资,而一般的用人单位已经将这1倍计算入月工资。
如果该员工在其余4天内加班,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补休,则用人单位应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支付2倍工资,即每天不低于459.8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计算方法:5000元/21.75 × 2 = 459.8元。
这表明,春节期间其余4天加班的员工,每天将获得1 × 2倍的报酬。原因是这4天是休息日而不是法定假期,休息日不带薪。
春节期间的额外福利
除了加班工资,春节前还将发放一项补助金。杭州市为帮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将向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金。该补助金的补助标准如下:
1人户:2700元
2人户:3600元
3人户:4200元
4人及4人以上户:4800元
救助金预计于1月19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一月份的低保金也将提早发放到位。
信息来源: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总工会
声明:
本文章转载自其他来源,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任何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相关证明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