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来源:住建部

长沙城夜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概览

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也是湖南省在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和信息等领域的重要中心。它坐落在湖南省东部偏北的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地理位置为北纬27° 53′至 28° 41′,东经 111° 53′至 114° 15′。

长沙市的周边地区包括:东邻江西省宜春市和萍乡市;南接株洲市和湘潭市;西连娄底市和益阳市;北抵岳阳市和益阳市。长沙东西长约230千米,南北宽约88千米。

长沙市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尤以非金属矿独具特色,已探明的有锰、钒、铜、钨、金、银、磷、海泡石、重晶石、菊花石、石膏和煤等50 余种。长沙的地势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达。长沙市东北有幕阜—罗霄山系的北段,西北有雪峰山余脉的东缘,中部则为长衡丘陵盆地向洞庭湖平原过渡的地带。东北、西北两端山地环绕,地势较高,中部地势逐渐平缓,犹如马鞍。南部丘岗连绵,北部平坦辽阔,整体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形似一个朝北开口的漏斗。长沙城区地处较为缓坡的平岗地带,由多级阶地组成,地势南高北低。湘江自南向北贯穿中部市区,其中位于江中的橘子洲更是国内其他城市所不具备的独特景观。

长沙市位于中国东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位于盆地内部且离海较远,受冬夏季风转换、地势向北倾斜等因素影响,春温变化较大,夏初降水较多,伏秋高温持续时间较长,冬季严寒较少。

长沙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超过8.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长沙地区通用的方言主要有长沙话、浏阳话和宁乡话。

二、历史变迁

秦朝时期长沙为长沙郡治下辖临湘县。西汉时期为长沙国都城。东汉时期又恢复为长沙郡治,隶属于荆州。三国时期,临湘县分出湘西县,临湘县为长沙郡首邑。南朝宋时期,湘西县分出为衡阳郡首邑,仍隶属于荆州或湘州。589年隋朝统一中国,废除州郡制度,实行州县两级制,临湘县(与湘西县合并)改称长沙县,成为潭州州治。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长沙入元版图,元朝在长沙设立安抚司。十四年(1277年)在长沙设立潭州行省,十八年(1281年)潭州行省迁至鄂州,改称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湖南道宣慰司迁至潭州路。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长沙恢复为潭州路首府。永乐二年(1404年)在潭州路首府设立布政使司,隶属于湖广行省。成化元年(1465年)布政使司迁至武昌府。

清顺治四年(1647年)清军攻占长沙,长沙纳入清版图。清朝沿袭明制在长沙设立长沙府,隶属于湖广省,辖十二州县。康熙三年(1664年)湖南省在长沙设立右布政使司和湖南按察使司,偏沅巡抚移驻长沙。雍正元年(1723年)湖南省右布政使司更名为湖南布政使司。雍正二年(1724年)偏沅巡抚更名为湖南巡抚,长沙(府)城正式成为湖南省会。随后,湖南省还在长沙城内设立盐法长宝道,负责盐务管理。乾隆时期,长沙府城不仅是巡抚驻地,还是布政、提学、提法三司、巡警、劝业、盐法和长宝四道的驻地。

1912年,新建的军政府颁布《湖南府厅州县暂行条例》:“凡与府同城之一县或两县,均并于府”。1949年,长沙和平解放,全市初设8个区。1950年成立郊区办事处,负责领导城区外4个区。1953年成立水上区。1955年,城区内4个区进一步建立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组,加强基层管理。1956年,城区外4个区撤销,辖区改为7个乡和1个镇。同年,水上区撤销。1957年,城区内4个区辖26个街道、275个居委会和2766个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1958年,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和岳麓公社,推行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城区辖4个区、25个街道、233个居委会和2731个居民组。1958年,长沙和望城两个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59年,长沙和望城两个县合并为长沙县。1961年,城市人民公社撤销,恢复5个区。2016年,长沙市下辖6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望城区,以及3个县级市:长沙县、宁乡县和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68个镇,6个乡和94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765个,社区7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