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即秦王政,本名嬴政。他是中国历史上首位以“皇帝”自称的君王,也是结束华夏大地五百年分裂的英雄。与他一统天下的赫赫战功不同,他在完成一统大业后的所采取的国政一直饱受诟病。在后世儒生替他定下的数条罪名之中,“焚书坑儒”无疑是最令人唾弃的一条,儒家因此判定秦始皇生性残暴,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秦始皇

儒学与秦国,历来是相看两厌的。

这种状态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自秦穆公开疆拓土以来,秦国虽为战国五大强国之一,却因其地处崤山以西,风俗上与戎狄相近,被山东诸国视为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时列国卑秦,其他国家的君民皆不愿与秦人往来,连孔子在周游列国时都未将秦国考虑在内,原因有二:一是秦国距中原路途遥远,行路困难。二便是圣人亦深受“卑秦”思想的影响,不愿自降身份去秦国讲学。

战国地图

到了孟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卫鞅率先一步入秦,以一套完备的新法确立了法家在秦国的独尊地位。受商君法的影响,彼时的秦人皆好以战建功,朝政上多奉行以战夺地。

自诞生之日起,儒法两家便势如水火,秦国依靠法家学说确立的新政无疑与儒家一贯的主张相背。据《孟子》记载,孟子在为梁惠王拆解王霸之道时就曾明确提出过“不嗜杀者能一之”的观点——从这句话中便可窥见他不肯入秦的一大原因:儒家到此时仍瞧不起秦国,只是将理由从“蛮夷”换成了“好战”。

若从更深层次分析,孟子不入秦还有另一个原因:他认清了此时的秦国法学正盛,即便自己入秦,儒学也毫无立足之地,不如索性不去,还能借此保全儒家“仁爱”的名声。

孟子

孟子的预言最终是落空了,“嗜杀”的秦国历经两代明君强臣,到秦昭襄王重用白起之后,已然成为了傲世六国的华夏第一大国。儒学的接力棒在此时传到了荀子手中,自持清高的儒学终放低了姿态,以荀子为代表,入秦自荐,却被昭王的一句“儒无益于人之国”给挡了回去——儒学于乱世无用,从三位先贤的人生经历来看,这是列国君王都明白的道理,却唯独被秦王一针见血的指了出来,儒学与秦国的纠葛自此开始。

秦庄襄王三年(前247年)五月,庄襄王去世,年仅13岁的嬴政继位为王,少年人奋六世之余烈,最终在公元前221年完成了统一大业,“秦王“自此变成了“始皇帝”,跟在他之后,一个名叫李斯的年轻人从齐国入秦,依靠自己的才学从底层公务员一步步干到了秦国丞相。

李斯

公元前213年,距秦始皇统一天下已经过去了八年,秦始皇于咸阳宫摆设酒宴,听取六国旧臣的贺词。一个名叫淳于越的齐人博士在席间提出废除商君法确立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淳于越并不是第一个质疑秦法的朝臣,却是第一个公然挑战秦法的儒生。可叹的是,秦国的儒法之争连一个高潮都没有,二者势力悬殊,法家学说直接以压倒性的优势为儒学降下了一场灭顶之灾。

这场浩劫,后世儒生称之为焚书坑儒”

先说“焚书”,在宫宴上,时任廷尉的李斯激烈地反对淳于越的观点,在向秦始皇列举完分封制的弊端之后,他接着说,

“臣请史官非 《秦纪》 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 《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

修改后的内容:

“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强则轨,弱则越志。弱则有用,强则越志。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商君书·弱民第二十》

《商君书》指出,要让百姓遵守法律,必须先削弱民众心智。当民众质朴时,自然不敢违法犯纪。

李斯继承了商鞅的理论,进一步提出“废私学”“焚诗书”等主张,以消除民众对朝政的非议,达到思想控制的目的。

出于政治考虑,秦始皇最终采纳了李斯的政策。这在政治上无疑是一种高明之策,却对文化、尤其是儒学的发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导致儒家经典的流失。

抛开儒家的主观感受,焚书事件本质上是儒学与法学的争端。儒家认为法家刑罚过重,伤害了民众,法家则指责儒家虚伪。法家利用始皇帝的手段打击儒家,而儒家则借助后世文人之笔给始皇帝冠以“残暴不仁”的骂名。

始皇的本性真如后世所说的那般不堪吗?对于此事,需要明确的是:“焚书”并不是嬴政的个人行为,而是他作为“始皇帝”的一种统治手段。

历史上,许多开国王朝都曾进行过不同程度的文化清洗。但为何只有始皇帝遭到了千古骂名?皆因一个“始”字,他是历史上第一个以“皇帝”自称,并以强制手段统一思想的君王。在此之前,列国国君并不需要考虑如何统一天下百姓的思想,若不想采纳儒家之说,只需将持有此观点的学者驱逐出境即可。

与战国时期的国君相比,秦始皇在统一华夏后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针对舆论,最简单的方法便是焚书,以此削弱百姓议政能力。加上历代先王均有偏重法家的传统,嬴政赞同李斯的主张,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遵循祖制。

一个“始”字,既是嬴政给自己的封号,也是他一生的桎梏,更是替他招来千古骂名的罪魁祸首。

始皇之后,大多数皇帝吸取教训,意识到文人的力量,不敢再大规模地进行文化清洗,即便要实施,也会寻找借口,让自己的行为合乎情理。面对这种情况,文人“不敢言而敢怒”,于是便借骂始皇帝来暗喻时政,反正他已经去世,罪名也多,大家不妨把气撒在他身上。

正如鲁迅先生所言,

“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鲁迅《华德焚书异同论》)

毛主席在诗中写道:“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其中,“商量”一词既肯定了焚坑事业的积极影响,又提出了商榷的必要性。经过历代史学家的考证,秦始皇确曾实施过焚坑之举,但究竟坑杀了哪些人,仍存在争议。

与焚书的文字记载明确不同,坑儒的说法一直备受质疑。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留下了猜测的空间。

秦始皇陵兵马俑

对“坑术士”的争议主要分为三类:

有学者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并非儒生,而是违法的术士,或利用玄学散布谣言的江湖骗子。“坑儒”的说法夸大了其影响力。

秦始皇

也有学者通过对《史记》与《汉书·儒林传》的对比,得出“术士”即是儒生的结论,证明秦始皇坑杀儒生一事并非后世讹传。

第三类学说认为,“坑儒”是指秦始皇下令坑杀那些违法的术士和诽谤朝政的儒生。这种说法融合了前两者的观点,更具可信度。

作为统治者,秦始皇在对儒家进行文化清洗的过程中,必然会诛杀一批儒生,但并非无缘无故滥杀,而是对犯罪者施以刑罚。换句话说,如果采信这一说法,那么秦始皇“坑儒”之举并不是刻意针对儒家,而是针对罪犯。

从在位政绩来看,秦始皇虽然称不上善于纳谏,但也并非滥杀无辜的暴君。据史料记载,秦始皇在位期间不杀功臣,秦军在战场上对六国也没有大规模屠城之举。统一华夏后,他还接纳其他国家的降臣,给予他们礼遇,这才有了《阿房宫赋》中六国宫人“辞楼下殿,辇来于秦”的景象。或许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秦始皇即便有罪,也是罪在对自己的小儿子疏于管教,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给后世儒生留下了抹黑的机会。

始皇虽死,秦法不灭,秦时的明月朗照着后世千秋万代。法儒两家的学者们在君王的支持下对抗上千年,终于在新的时代迎来了和解,法学为骨,儒学为魂,二者互为表里,共同支撑起一个全新的、强大的中国。

【1】《史记·儒林列传》

【2】《商君书·弱民第二十》

【3】《孟子·梁惠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