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利来袭!员工福利发放新规详解
春节临近,你是否已经翘首期盼年终福利?或者已是一声长叹——“无福利可盼”?
好消息!近日,全国总工会发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员工福利发放提出明确规定。这份“福利发放指南”详细解答了正常福利的发放事项。
基层工会经费用于集体福利的四个方面
1. 节日慰问品:基层工会在节假日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2. 生日慰问品:工会会员生日时,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蛋糕券。
3. 重大人生事件慰问品: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 退休、离岗纪念品:工会会员退休或离岗时,可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经费不得用于的八个方面
1. 请客送礼
2.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 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 设立“小金库”
5. 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
6. 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提供经济担保
8. 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公正评论
岁末年初,全国总工会出手相助,帮助大家“讨福利”,引起舆论一片叫好。基层工会成员喜大普奔,这主要归功于这份“福利发放指南”的现实针对性。
近年来,党中央正风肃纪、重拳反腐、狠抓作风建设。从月饼发放、赠送贺卡年历,到“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各项规定都非常严格。有些单位以“上级管得紧”为由,借“反腐”之名,一刀切地取消员工福利。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加强福利管理是党风廉洁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不容否认,隐形福利、滥发福利、变相发福利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并广受诟病。有网友调侃某些单位,“工资比猴瘦,福利比猪肥”。对于违规发放的“腐利”,应当毫无疑问地取缔。
“腐利”与福利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福利一直受到保护。如果简单地将两者划等号,把以前的“乱发”变成现在的“不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既是对中央反腐深意的误解,也是在员工福利问题上的“不作为”。
反腐利剑所向,是贪腐不正之风、老虎苍蝇、贪官污吏,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虽然官员不能贪腐,但员工的正常福利也绝对不能少,不应该让正常福利受到反腐利剑的伤害。如今,相关部门不断发文要求“保障正常福利”,目的就是纠正偏差,打消某些单位的顾虑。正常的员工福利该不该发,答案显而易见;该如何发,已有依据可循,不必再犹豫或畏缩。
正常福利不是洪水猛兽,健康的人情应该提倡。许多年轻人独自在大城市打拼,一年到头辛勤工作,在单位的时间可能比在家还多。在节假日和人生的重要时刻,单位按照规定发放一些福利,虽然花费不多,却能传递集体关爱与温暖,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新年临近,公正君希望更多辛勤工作者都能享受到应得的福利,体会到来自单位的关怀。
来源:北京日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