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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安全和保卫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