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行团参考成本消费提醒
来源:
云南日报
正文:
为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行社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于 8 月 3 日发布了“2023 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该提示旨在规范云南跟团游市场的成本底线,有效规避”不合理低价游”,保障游客权益。
参考成本构成:
参考成本包括 16 人及其以上旅游团队的分项参考成本和云南主流旅游产品的参考成本两部分。其中,16 人以上旅游团队的分项参考成本包括:
住宿房费:110 元/人·晚(三星)
餐饮费用:30 元/人·餐
旅行大巴车费:80 元/人·天
综合服务费:10 元/人·天
导游服务费:400 元/天
保险费(意外险和旅责险):20 元/人
主流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本次发布的主流旅游产品参考成本包括昆明—大理—丽江、昆明—普洱—版纳、昆明—大理—丽江—版纳和昆明—大理—腾冲的 4 条线路。参考成本构成如下:
旅游景区门票(含部分实景演出和景区环保车费用)
旅行大巴车费
餐饮费用
住宿费用
综合服务费
导游服务费
保险费
出游天数
执行时间:
本次发布的参考成本消费提示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执行。
其他说明:
旅游团队人数未达到 16 人的,成本将根据实际人数调整。
不同假期和旅游淡旺季,参考成本会有所浮动。
州、市已出台参考成本的,以当地发布为准。
意义:
参考成本消费提示的发布旨在引导游客合理消费,规避不合理低价游陷阱,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游客权益,促进云南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产品时,请参考本次发布的成本消费提示,谨防低于参考成本的报价,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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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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