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主申报、试点建设及评审检验,近日,省信用办公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典型城市县级合格试点名单,其中,包括 85 个地区。

本次试点建设中,石家庄市共有 14 个县(市、区)符合标准、顺利完成工作,分别为:栾城区、鹿泉区、晋州市、赵县、桥西区、赞皇县、元氏县、长安区、正定县、深泽县、裕华区、新华区、灵寿县和藁城区。

石家庄市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省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创建活动,激发了各地开展信用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信用信息的高效归集整合和共享共用,拓展了信用应用场景,促进了信用工作在基层的落地,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例如,桥西区运用信用积分机制开展诚信街区建设,评选诚信示范商户,打造“共建-积分-激励”的信用生态圈;新华区创新“信易+丝弦戏曲”场景,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弘扬传统文化;栾城区实施“信用+双基共建”工程,帮助解决乡村创业者的融资和担保难题。

省相关部门将总结县级试点建设的经验做法,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场景创建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应用,持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打造“信用河北”品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