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和申请规定
一、驾驶证审验
– 需要审验的驾驶证类型: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B1/B2/C1/C2)
– 中型客车(A1/A2)
– 大型货车(B1/B2)
– 校车驾驶人
– 审验时间:
– 每记分周期结束后的 30 日内
– 无记分记录者,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 转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时
– 审验内容: 自行申报身体状况,无需提交医疗证明
二、驾驶证申请条件
1. 身高: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 155 cm
– 中型客车:≥ 150 cm
2. 视力: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两眼裸视或矫正视力 ≥ 5.0
– 其他类型:两眼裸视或矫正视力 ≥ 4.9
– 单眼视障,优眼 ≥ 5.0,视野 ≥ 150°:小型车、小型自动挡车、低速载货车、三轮车、残疾人小型自动挡载客车
3. 辨色力: 无红绿盲
4. 听力: 距音叉 50 cm 可辨别声源方向
– 听障人士佩戴助听设备达到以上条件:小型车、小型自动挡车
注意: 持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大型还是小型车辆)应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按时参加年审(每年一次)。审验材料包括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逾期未审验将受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