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高新区“A企业”因桶装水水桶容量从18.5L改为16.8L,引发消费者投诉。不少老顾客反映,企业在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换桶,导致水量减少,认为是“变相涨价”。

东区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该企业因生产工艺升级,更换了水桶规格,但价格保持不变。企业虽通过公众号等途径发布了相关信息,但仍有部分消费者不了解情况,尤其持有18.5L水票的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东区市场监管所约谈了A企业,要求其对已购18.5L水票的消费者进行补偿,可采取补发水票或增加水票总数的方式,并督促企业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主动告知产品变更情况。

A企业负责人表示,产品升级是为了提升品质,成本有所增加,但价格并未调整。此次换桶引发误会,企业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理新老包装交替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东区市场监管所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并向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企业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东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消费纠纷每天都在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们将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