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育的意思是什么(辛勤哺育的意思)

达尔文的理论向我们阐明了生命为何拥有今日特质的原因——不仅是机体的特质,还包括决定其行动的基本思维模式和动机。经过 150 年的沉淀,《物种起源》所提出的自然选择论已获得实验和野外观察的广泛佐证,并吸收了数学和新兴科学领域的思想,为生命界构建起一套系统且全新的理解。这些领域包括基因学,揭示了赋予自然选择成为可能的基因复制机制;还有博弈论,勾勒出在充满其他智能主体的世界中,每个追求自身目标的个体的命运。

进化为何允许某个生命体寻找机会伤害其他生命体?答案并不像“适者生存”这么简单。显然,《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认为,人们往往缺乏对司空见惯的生命世界的反思性思维,他试图通过结合了基因学和博弈论的现代进化生物学,帮助读者加深对生命界的理解。他要求读者将动物想象成按照基因设计的“生存机器”(基因是在进化进程中唯一永续复制的实体),继而推论出这些生存机器的进化历程。

对于一个生存机器而言,其他(非子女和近亲)生存机器只是环境的一部分,就像一块岩石、一条河流、一口食物、一种障碍,或者某种可供开发利用的对象。这些其他生存机器与岩石、河流存在关键的区别,那就是它们能够做出反击。正因为它们同样是生存机器,具备相同的未来导向基因,所以会无所不用其极地维系自己的生命。那些受到自然选择眷顾的基因总会控制着生存机器,使之最有效率地利用环境,包括最有效率地利用同物种和异物种的其他生存机器。

任何曾目睹过苍鹰撕碎椋鸟、蚊虫群叮咬一匹马、或是艾滋病病毒逐渐吞噬一个人生命的现象,便亲身体验到了生存机器无情地利用其他生存机器的方式。在生命的绝大部分领域,暴力被默认是首选项,是一种无需解释的存在。当受害者属于其他物种时,我们会将攻击者称为捕食者或寄生虫,但受害者也可以是同一物种。众多种类动物都有弑婴、骨肉相残、同类相食、造成致命伤害等行为记录。

道金斯还谨慎地解释了自然界为何不存在大规模的血腥杀戮。动物不倾向于伤害自己的近亲,因为任何促使动物伤害亲属的基因都有极大可能伤害亲属体内携带的自己的基因副本,故自然选择过程会淘汰具有自伤倾向的基因。更重要的是,道金斯指出,与岩石和河流不同,生物倾向于反击。任何一个演化出暴力倾向的生物个体,其所属物种中的其他成员必然(在均值水平上)演化出同等的暴力能力。如果你攻击同类,你的对手可能与你一样强壮、好斗,并配备了同样的武器和防御手段。对同类的攻击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是一种非常有力的选择压力,它既排除了不加选择的攻击和消耗,也排除了暴力的“压力”释放说和诸如嗜血、死亡愿望、杀手本能,以及对毁灭的渴望、索求和冲动的绝大多数民间暴力理论。进化中的暴力选择始终是策略性的。物竞天择的结果是,生物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暴力。智能物种尤其具有辨识力,他们庞大的脑容量不仅使他们能够计算整个进化过程的平均胜算,而且能够精确计算特定情况下的成本收益。

当同一智能物种的成员之间的关系陷入暴力逻辑时,我们看到的就是霍布斯的自然世界。《利维坦》(1651 年)中有一段名言,霍布斯在不足百字的篇幅中,深刻分析了暴力的动机。他的分析至今无人能超越:

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发现存在造成争斗的三项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人们攻击他人的第一个原因是求利,第二个原因是求安,第三个原因是求名。第一种情况下,人们使用暴力奴役他人、他人的妻子儿女和奴隶。第二种情况下,则是为了保护自己。第三种情况下,则由于一些琐事,如一言一笑、一点意见分歧,以及任何轻视他们的迹象,无论是直接针对他们本人,还是针对他们的亲友、民族、职业或名誉。

霍布斯认为,竞争是能动主体追求自身利益不可避免的结果。今天,我们认为竞争是进化过程的固有组成部分。谁能够将竞争者逐离有限的资源(例如食物、水和生存空间),谁就更有繁衍后代、在数量上超过竞争者;谁能够适应这种竞争,谁就在这个世界中生存。

我们也知道,为什么“妻子们”也是男人应该争夺的一种资源。在大多数动物中,雌性投入后代的成本均大于雄性。对于哺乳动物而言,这一点更加显著,因为母亲需要在体内孕育后代,并负责产后抚育。一只雄性可以与多只雌性交配,从而增加自己的后代数量——同时可能让其他雄性没有后代,而雌性即使与多只雄性交配,也无法增加生育数量。在许多物种中,包括人类,雌性的生育能力就是稀缺资源,成为雄性争夺的对象。所有这些并不等同于说人是受基因控制的机器,攻击在道德上是可以宽恕的,妇女只是被动的性感战利品,人都是试图尽可能多地生养孩子;也不等同于说人不受文化的约束。这些观点都是对性选择论的误解。

争斗的第二个原因是不自信。在霍布斯的时代,不自信意味着“恐惧”,而不是“羞怯”。第二个原因是前一个原因的结果,竞争产生恐惧。如果你有理由怀疑你的邻居,认为他蓄意将你从竞争中铲除,或者说,杀了你,那你自然会想到要先发制人,抢先拿下邻居,保护自己。即使你是一个连苍蝇都不愿意伤害的人,只要你不想放弃,不想被杀,你就会感受到这种诱惑的力量。悲剧在于,你的竞争者很可能也因同样的计算而忧心忡忡,尽管他同样是一个连苍蝇都不愿意伤害的善良之人。事实上,即使他知道你原本无意冒犯,他仍有正当理由担忧,他会认为,你满心疑窦,担心他将要伤害你,因此准备消灭他;而你也有同样先下手为强的动机。以此类推,无限循环。政治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做过一个类比,持枪的屋主和持枪的小偷,为了避免被射杀,都有先开枪的动机。这一悖论有时被称为“霍布斯陷阱”,在国际关系领域,则被称为“安全困境”。

智能主体如何才能让自己摆脱霍布斯陷阱?最显而易见的办法就是威慑政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准备充分,挺住首次打击;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一项可靠的威慑政策会打消竞争对手出于谋利而进行侵犯的动机,因为反击产生的成本可以抵消攻击的全部预期收益。同样,因为你承诺不会率先动手,对手失去了出于恐惧而进行侵犯的动机。更重要的是,由于威慑消除了进行首次打击的动机,也就减少了对先发制人的需要。威慑政策的关键在于威胁报复的可信度。如果你的对手认为首次打击就足以消灭你,他当然没有理由担忧报复。如果对手认为,一旦发生攻击,你更有可能出于理性的考虑忍耐报复行为,那他就会利用你的理性攻击你,且不必担心受到惩罚。唯有你坚守承诺、不暴露软肋、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且锱铢必较,威慑政策才能奏效。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些小事——一个字眼儿、一声冷笑或任何一点点轻蔑的迹象,都能够引发争端。霍布斯称此为“荣光”,常用的说法是“荣誉”,而最准确的词语应该是“信誉”。

冷战时期盛行的“恐怖均衡”或“相互确保毁灭”(MAD) ,本质上是一种以暴制暴的威慑政策。这种政策所维系的和平极为脆弱,因为任何一方都必须对哪怕是非暴力的轻蔑,做出宣示武力的回应。这就好比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暴力滋生暴力,冤冤相报何时了。正如我们在第8章将会看到的,人类的一项主要设计特征——自利偏差,会让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己方的暴力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对方纯粹是恶意挑衅。

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分析可谓入木三分。他的著作《利维坦》指明了逃脱困境的途径:即建立君主制或其他体现民意并垄断武力使用权的政府权威。利维坦通过惩罚侵略行为来遏制暴力冲动,从而消除了人们先发制人的焦虑,以及时刻保持戒备的紧张感。由于利维坦是一个置身事外的第三方,它不会被盲目的排他性所左右,这种排他性往往导致各方认为对手阴险毒辣,而自身则是纯洁无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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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三角形 (图2-1) 清晰地概括了利维坦的逻辑。每次暴力行为都涉及三个角色:侵略者、受害者和旁观者。三方都有潜在的暴力动机:侵略者想要掠夺受害者,受害者想要报复,而旁观者则希望尽量减少双方冲突带来的附带损害。我们可以将两个当事方之间的暴力行为称为战争,而旁观者对当事方暴力的压制则可称为法律。简而言之,利维坦理论认为法律优于战争。

我们可以根据霍布斯理论来推演暴力史的发展轨迹。利维坦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的晚期事件。考古学研究表明,人类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直到大约5000年前才进入文明社会。当时,定居的农民首次聚集形成了城邦,并建立了最早的政府。如果霍布斯的理论成立,那么这一转变应该伴随着暴力事件的首次大幅减少。在文明出现之前,由于“缺乏一个令人敬畏的共同权威”,人们的生活应该比文明社会更加混乱、野蛮和短暂,直到一个强有力的权威出现并维持和平。我将这种转变称之为“和平进程”。霍布斯坚信,美洲许多地方的“野蛮人”仍然生活在无政府的暴力状态中,但他没有明确指出具体是哪些族群。

由于缺乏史料,人们对原始人的生活状态只能进行猜测,自然也会出现不同的声音。与霍布斯针锋相对的是瑞士哲学家让-雅克·卢梭(1712-1778),他认为: “没有什么比原始状态的人更加温和了……野蛮人的例子……似乎证明人类本来应该永远停留在这种状态,而后来的一切进步……都导致了物种的衰落。”

虽然霍布斯和卢梭的哲学思想远比“混乱、野蛮和短暂”以及“高贵的野蛮人” 这些标签所概括的要深刻得多,但他们对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所持的截然相反的观点,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并且一直延续至今。我在《白板》一书中探讨了一个议题:一个观点是如何逐渐演变为人类情感、道德和政治领域的沉重负担的。20 世纪下半叶,出于对早期种族主义“土著” 观的反感,以及对卢梭积极乐观的人性论的认同,他的浪漫主义理论成为了政治正确的代名词。许多人类学家认为,如果霍布斯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战争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任何支持和平的人都必须坚持认为霍布斯是错误的。事实上,这些被称为“和平主义人类学家”的学者在学术界相当激进,动物行为学家约翰·范德尔登嫩(Johan van der Dennen) 甚至将他们称为“和平与和谐黑手党”。他们始终坚称,人类和动物天生就厌恶杀戮同类,战争是后天习得的行为,在土著居民与欧洲殖民者接触之前,他们之间的冲突仅仅是仪式性的,并不致命。

正如我在前言中所述,用生物学理论来解释暴力会导致宿命论,而浪漫主义人性论对人类抱有过度乐观的态度,这两种观点都失之偏颇。但这并非本章要讨论的重点。关于史前人类的暴力行为,霍布斯和卢梭都只是在进行纸上谈兵:他们对文明之前的人类生活一无所知。而今天,我们应该可以做得更好。本章将回顾人类早期阶段的暴力行为。故事要从我们成为人类之前讲起,通过观察灵长类动物近亲表现出的攻击性,我们可以了解暴力是如何在进化过程中出现的。然后,我们将探讨人类自身的暴力行为,首先比较生活在无政府状态下的狩猎采集群体与生活在某种形式的政府统治下的定居者的区别;我们将分析狩猎采集者的冲突以及冲突对象。需要解答的关键问题是,战火不断的无政府部落是否比生活在定居点的人们更具破坏性?我们需要的是既有描述又有数据的答案,并尽可能估算出利维坦统治和无政府状态下的人均暴力死亡率。我们将考察文明生活的利弊。